濮阳的行政归属历史较为复杂,主要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古代濮阳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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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至秦朝
濮阳地区在春秋战国时期属卫国,秦朝统一后置东郡,治所设于濮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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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至北魏
濮阳持续为东郡治所,属东郡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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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至五代
隋唐时期属河南东都洛阳管辖,五代时期属后梁、后唐等政权。
二、近现代行政区划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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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时期
清朝入关后,北直隶地区未调整,濮阳仍属大名府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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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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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3年曾短暂改称开县,但因与四川、贵州重名,1914年复称濮阳县,属河北省大名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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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解放战争期间,冀鲁豫区党委进驻濮阳,成为临时政权管辖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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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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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后属河南省,1954年设濮阳县,1978年12月29日因国务院批准成立台前县,1983年10月24日划归濮阳市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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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濮阳市正式成立为地级市,初期辖区包括濮阳、清丰、南乐、东明、长垣五县及原属新乡市的内黄县(后划归安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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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撤县设市,现管辖五县一区(濮阳县、清丰县、南乐县、范县、台前县、华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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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历史现象
- 台前县归属争议 :台前县曾于1964年因水利问题短暂划归河南,1978年恢复属安阳管辖,1983年重新划归濮阳市,导致部分居民存在“跨省”现象。
总结
濮阳历史上长期属河南省管辖,仅在民国时期短暂归河北省大名府管理。其行政区划变迁与黄河治理、政权更迭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