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医保补缴的最新政策,以下是详细的说明:
1. 补缴条件
- 适用对象: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或退休时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的人员。
- 补缴时间范围:
- 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部分可自愿选择补缴。
- 若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可一次性补齐。
2. 补缴流程
- 核定补缴金额:
- 登录“沈阳智慧医保”APP或前往医保服务窗口,核对中断缴费期间的具体金额。
- 办理补缴:
- 在核定后,可通过税务“掌上办”平台完成缴费。
- 待遇恢复:
- 补缴完成后,若符合条件,可自次月起恢复医保待遇。
3. 补缴标准
根据不同时间段,补缴费用标准如下(单位:元/月):
- 2010年8月前:167.42
- 2010年9月-2012年7月:194.28
- 2012年8月-2014年6月:218.42
- 2014年7月-2015年6月:252.62
- 2015年7月-2016年6月:276.08
- 2016年7月-2017年6月:289.2
- 2017年7月-2018年6月:310.28
- 2018年7月-2019年6月:337.21
- 2019年7月-2020年6月:356.59
- 2020年7月-2021年6月:378.15
- 2021年7月-2022年6月:417.38
- 2022年7月起:450.36
4. 注意事项
- 等待期:
- 若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含3个月),可通过APP补缴,缴费当月即可享受医保待遇,且中断期间的待遇可追溯。
- 若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需设置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
- 补缴时限:
- 根据《关于印发〈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沈医保发〔2022〕2号),需在2022年12月底前补齐欠费,自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 特殊情况:
- 对于领取过失业保险金、在全日制学校就学、参军、年龄未满25周岁或户籍后迁入本统筹地区的人员,在上述期间可不补缴医疗保险费。
5. 政策依据
- 《关于印发〈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沈医保发〔2022〕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条款。
如需进一步了解,建议访问沈阳市医保局官方网站或咨询当地医保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