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上海住院医保报销的详细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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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 :需在上海市医保部门备案的定点医院(含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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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类型 :仅限住院费用,门诊、药店费用需单独处理。
二、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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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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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100元,三级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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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起付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具体数值每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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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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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三级医院91%-97%(按医疗费用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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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三级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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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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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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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医保卡直接在医院结算医保部分,个人自付部分由医保卡余额或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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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医保卡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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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与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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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结束后,凭《医疗费用单据收条》《社会医疗保险医疗报销计算表》等材料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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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代办需额外提供单位证明、代办人身份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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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支付
- 统筹基金支付额划入个人医保账户,个人自付部分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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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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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备案,非急诊需回沪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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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急诊可现场垫付,回沪后提交材料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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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退休人员医疗费用支付比例高于在职人员(如三级医院97%)。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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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医保卡支持直接抵销住院费用,无需事后手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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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 :报销申请需在医疗费用发生后的180日内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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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部分 :门诊、药店及超出医保目录的费用需个人承担。
以上流程综合了线上备案、线下结算及特殊场景处理,确保参保人员能够高效利用医保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