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主要调整如下:
一、筹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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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标准
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 67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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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标准
预收2025年度个人缴费标准提高20元,为每人每年 400元 。
二、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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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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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 :年度支付限额为 300元 ,取消单次50元/天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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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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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区内二类/三类医疗机构: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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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医疗机构: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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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倾斜 :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引导参保群众基层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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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保障
- 将产前检查等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提高住院分娩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
三、参保扩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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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参保
全面落实“出生一件事”服务,确保儿童参保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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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居住证参保
对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群体,财政按当地居民标准给予补助。
四、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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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清单制度
全省统一执行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清理地方自行出台的待遇政策,确保政策规范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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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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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不高于当地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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叠加大病保险后最高支付限额达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报销比例向高额医疗费用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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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缴费时间
- 集中征缴期 :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底。
以上政策自2024年9月1日起实施,2025年3月19日仍在执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