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鹤壁市2025年发布的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结合相关文件及政府公告,最新规定如下:
一、全年禁止燃放范围
鹤壁市全域全时段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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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时段禁放 :全年无例外禁止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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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区域 :国家机关、军事设施、学校、医院、商业中心、交通枢纽、能源设施等人员密集或高危区域。
二、特殊时段补充说明
- 重污染天气 :在重污染天气期间,除上述区域外,其他时间仍禁止燃放。
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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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产/经营 :由应急管理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查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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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燃放 :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情节严重者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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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责任 :未尽到教育义务的监护人,需承担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
四、宣传与监管
各县区需组织乡镇、街道及村(居)委会开展禁放宣传,严厉打击非法行为,并对违规者依法依规处理。
以上规定自2025年1月17日正式实施,违反者将面临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