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个人医保账户的资金 可以 转移。具体规定如下:
-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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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则上不提取现金,禁止用于医疗保障以外的其他消费支出。在特定情况下,如职工医保转保健、出国定居等,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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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就业人员返回户籍地或前往他地就业可以按照规定办理医疗保险转移,可以把医疗保险里面的钱转到外地,同时可以累计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 跨地区就业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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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跨地区工作时,若接收地的社会保险机构明确表示不接受个人账户余额,参保人同样可以出示相关证据提出支取申请。在申请提取之前,参保人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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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尚未清算的医疗费用,须先完成相关结算或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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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时,医保机构将根据实际余额进行清算,需确保没有透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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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理办理申领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
- 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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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和医疗费用的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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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特殊情况处理 :
- 参保人员省内跨市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个人账户资金跨市使用,不划转、不提现。跨省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个人账户资金原则上随其划转,特殊情况无法转移时可以划入本人银行账户。
综上所述,个人医保账户的资金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转移的,具体操作和规定可以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或通过官方渠道了解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