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需备案,按比例结算
关于成都医保异地就医报销,综合最新政策整理如下:
一、报销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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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需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或当地医保部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时需选择就医地并确认参保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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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
仅限参保地认可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非定点机构费用需手工报销。
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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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前备案
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或线下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就医地、参保地及医疗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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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期间结算
若就医地开通了异地直接结算,持社保卡或电子凭证可直接刷卡结算个人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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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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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已备案且医疗机构支持直接结算的,费用自动从医保基金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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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报销 :未直接结算的费用需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需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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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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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复印件、住院收费明细单、出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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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居住或务工证明(外省就医需额外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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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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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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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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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3000元: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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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5000元: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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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元: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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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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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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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药品: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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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检查/治疗:按项目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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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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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不报销 :包括自费药品、非定点机构就医、整形美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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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效 :需在出院后规定时间内(通常为1年)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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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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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疾病急诊可先行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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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丢失需挂失(028-12333)并补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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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查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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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查询 :通过医保经办窗口或拨打12333咨询电话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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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机构查询 :使用“便民服务-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查询”获取合作医院名单。
以上流程及比例综合自成都市医保局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以实际办理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