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天津市医疗保障政策,医保第二阶段报销比例及标准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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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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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600元(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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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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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卫生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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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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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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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疾病(慢特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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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300元(与首次住院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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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12万元以下按85%报销,12万元以上按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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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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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500元(一、二、三级医院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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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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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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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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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2万元部分:一级90%、二级85%、三级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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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18万元/年(与住院待遇合并计算)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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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门诊起付标准根据年龄分为800元(退休)、700元、650元,报销比例与医院级别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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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门诊报销比例普遍低于职工医保,具体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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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报销 :自费超过5000元起分段补偿,比例不低于50%,封顶线18万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执行以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