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 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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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保险统筹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不低于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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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起付线:一级医疗机构240元,二级医疗机构480元,三级医疗机构7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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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按一年期核算,应达到国家规定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
-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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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保险统筹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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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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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居民:三级医院720元,二级医院480元,一级医院240元,社区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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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三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一级医院200元,社区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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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按一年期核算,应达到本地区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
- 大病医疗补助 :
- 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为规定的起付标准以上0-1万元报销比例为50%,1-15万元(含15万元)区间每增加1万元,报销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15万元以上报销比例为70%。
这些信息提供了黑龙江医保住院报销比例的详细说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更多具体问题或需要最新的政策信息,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