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医保分为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其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职工医保
- 一级医院:甲类 95%,乙类自付 5% 后按甲类项目费用规定比例报销。
- 二级医院:甲类 90%,乙类自付 5% 后按甲类项目费用规定比例报销。
- 三级医院:甲类 85%,乙类自付 5% 后按甲类项目费用规定比例报销。
居民医保
- 甲类基本医疗费用:一级医院 90%,二级医院 80%,三级医院 65%。
- 乙类基本医疗费用:参保人员个人先自付 10% 后,再按甲类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报销。
还有一些特殊情况的规定:
- 转诊异地住院,个人先自付 10% 后再按本市同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报销;未按规定办理转诊的,个人先自付 20% 后再按本市同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报销。
- 重症精神病参保患者在本市精神病医院住院不设起付线;恶性肿瘤参保患者因放化疗、靶向治疗在本市住院年度内只支付一次住院起付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