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职工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住院报销比例与医疗机构级别挂钩,具体如下:
- 市内住院:在一级以下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 94%、92%、9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为 95%。
- 市外住院直接结算:
- 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或者市外转诊手续的,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执行市内就医支付比例。
- 在异地急诊抢救的,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 90% 支付。
-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 80% 支付,其中在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 90% 支付。
市内住院起付线按照医院级别设定,一级以下医院为 200 元,二级医院为 400 元,三级医院为 600 元。参保人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二次及以上住院的,住院起付线分别为:一级以下医院为 100 元,二级医院为 200 元,三级医院为 300 元。此外,千元以上医用材料报销比例从最低 60% 提高为最低 90%,最高 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