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医疗保障政策,2025年克州(喀什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跨省共济政策已正式实施,允许参保人将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支付近亲属的合规医疗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一、共济范围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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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范围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近亲属及结亲户。
- 扩大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近亲属及结亲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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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限制
实现疆内异地家庭共济,即共济人和被共济人需在同一省份参保,但不同统筹区。
二、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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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用途
仅限支付近亲属的 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 ,不可用于报销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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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依据被共济人参加的医保类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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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按职工医保报销比例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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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按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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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通过新疆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微信搜索“新疆医保服务”小程序,上传使用人身份证照片或户口簿照片完成绑定。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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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参保要求
被共济人需已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且需办理家庭共济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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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等待期
新参保人员需连续参保满3个月才能享受待遇,中断参保需重新计算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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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限制
家庭共济不改变被共济人原有的医保报销待遇,仅限个人账户资金使用。
四、办理流程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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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操作 :通过新疆医保服务平台APP,选择“家庭共济”功能,上传共济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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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支付 :绑定成功后,使用人可通过医保卡直接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
五、咨询渠道
若需进一步确认,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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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 :新疆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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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 :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1月11日之后参保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跨省共济试点地区,包括克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