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中断两个月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补交。
如果是因为工作变动等原因导致医保中断,中断时间不超过 3 个月,重新就业后可由新单位办理补缴手续。这种情况下,个人应尽快与新单位沟通协调,确保补缴及时进行。
如果是个人缴费人员,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个人缴费人员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不予补缴。但如果是深圳市户籍参保人因工作变动,无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可由本人继续缴纳,在这种情况下中断不超过 3 个月,重新缴费后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年限可合并计算。
此外,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医保中断,无论中断时间长短,用人单位都应当为职工补缴,补缴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个人的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