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
电子发票打印出来不算发票原件 。电子发票的原件是指从开票系统开出的、没有经过任何修改的、格式为PDF或OFD的电子源文件。而打印出来的电子发票,尽管其内容可能与原文件一致,但由于其物理形式为纸质,因此不能被视为原件。
具体来说,电子发票的报销入账归档需要保存电子原件,而不是打印件或拍照、截图的电子影像件。对于全数电票,必须以含有数字签名的XML文件进行报销入账归档。此外,电子发票的打印图像“仅作为保管预防备用”,并且电子发票必须以税务机关指定的发票销售系统中的电子发票信息为凭据。
因此,尽管打印出来的电子发票在形式上与纸质发票无异,并可作为报销凭证使用,但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仍然依赖于未打印的电子数据。在需要提供原始凭证的情况下,应确保提供的是未经过修改的电子文件,而非其纸质打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