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25 年,海南三亚的医保政策规定,自费药通常是不能报销的。
医保报销范围是按照国家和地方的医保药品目录来确定的。2025 年 1 月 1 日起,海南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 年)》,参保人员使用目录内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和国家谈判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而不在目录内的自费药品,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另外,对于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以其中选价格作为支付标准,按乙类药品管理(个人需先行自付 10%)再按现行政策规定报销,实际市场价格超出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承担。这部分超出支付标准的费用,也属于参保人员自行负担的范畴,类似于自费药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