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省医保新规定在筹资标准、参保政策、待遇政策、支付方式改革及药品目录调整等方面进行了多项优化。以下是具体内容的详细解读:
1. 筹资标准调整
- 个人缴费标准:2024年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较2023年增加20元。
- 财政补助标准: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70元,较2023年增加30元。
- 集中征缴期:全省医保集中征缴期为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人员需在此期间缴纳2025年度医保费用。
2. 参保政策优化
- 居住证政策:进一步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对于常住海南省但无法办理居住证的省外户籍人员,可凭身份证参保。
- 财政补助要求:各级财政需足额安排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不得挤占或挪用。
3. 医疗保障待遇提升
- 普通门诊保障:稳步提升普通门诊保障水平,新增筹资部分的一定比例将用于加强门诊保障,并继续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鼓励群众在基层就医。
- 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
- 自2025年起,断保人员再参保时,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将降低。
- 连续参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每连续参保1年,可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 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的参保人员,次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4. 支付方式改革
- 海南省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重点推进DIP(按病种分值付费)模式,提升医保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医保、医疗、患者三方共赢。
- 医疗机构需提高参与度,加强交流,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减轻患者负担。
5. 药品目录调整
- 自2025年1月1日起,海南省将统一执行《2024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新目录调入部分药品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时调出部分药品。
- 支付标准:
- 谈判药品、竞价药品和集采药品按全国统一支付标准执行。
- 个人需先行自付10%,其余费用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
- 对于市场价格超出支付标准的药品,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承担;低于支付标准的,按实际价格分担。
6. 城镇职工医保账户资金共济范围扩大
- 自2024年10月1日起,海南扩大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共济范围,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等)的医疗费用及个人缴费部分。
- 支付范围包括: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费用、药品费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长期护理保险费等。
总结
2024年海南省医保新规定在筹资标准、参保政策、待遇水平、支付方式改革及药品目录调整等方面均进行了优化,旨在提升医疗保障水平,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并推动医保制度更加公平、高效和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