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江门,一般情况下自费药医保不能报销。
医保报销范围是依据医保药品目录来确定的,药品分为甲类药品、乙类药品和自费药品。甲类药品是可以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乙类药品需要参保人自付一定比例后,剩余部分纳入医保报销;而自费药品则不在医保目录内,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不过,有一些特殊情况除外。例如,若药品属于 “双通道” 药品或单独支付药品范围,且符合相关使用条件,即使是自费药也能通过医保报销。“双通道” 药品是指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均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药品,当院内药房缺药时,医生开具 “双通道” 药品处方后患者可到定点零售药店买药,享受与院内药房同等价格和同等报销额度的待遇。另外,参加了江门市医养结合补充保险 “邑康保” 的参保人,在保障范围内的特定自费药品费用也可以按规定获得一定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