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儿童先心病医保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保类型、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 城乡居民医保:
- 门诊特定病种:如果儿童先心病属于门诊特定病种,经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按规定办理相应门诊特定病种资格认证后,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属于门诊特定病种用药范围的药品费用,报销比例为三级医院 50%,二级医院 60%,一级及以下医院 70%。
- 住院: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部分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支付比例为三级医院 70%,二级医院 80%,一级及以下医院 90%。
- 医疗救助: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 0-14 周岁(含 14 周岁)儿童治疗先天性心脏病手术的自付合规医疗费用,按照 80% 的比例予以救助,不设年度救助起付标准,不设年度累计最高救助限额。
此外,自 2025 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 4 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 1 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 1000 元;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 1000 元,这也可能会对儿童先心病的医疗费用报销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