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省医保新规,江门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均允许在特定条件下为家人报销医疗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一、职工医保家庭共济使用范围
- 直系亲属共享个人账户资金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可用于支付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自费部分及定点药店的药品、医疗器械等个人负担费用。
- 跨市就医直接结算
广东省内跨市就医可实现直接医保报销,无需垫付。参保人员备案后,在异地定点机构就医时,费用由医保基金直接支付。
二、注意事项
- 医保基金报销部分不可代报
仅限个人账户资金可共用,医保基金报销部分需由本人办理报销流程。
- 政策适用范围
居民医保同样支持家庭共济,但需注意不同地区可能存在政策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三、操作方式
- 线上绑定 :通过医保局官网或APP上传《绑定近亲属承诺书》即可完成绑定。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旨在进一步优化医保资金使用效率,扩大家庭医疗保障覆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