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深圳医保报销新规定2025年的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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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一级医院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90%;二级医院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85%;三级医院起付线1600元,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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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结算:参保人员出院时,只能向其收取以下费用:起付标准费,超过规定标准以上的床位费,个人应当负担比例部分的费用,自费使用项目的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范围的费用。以上费用可以使用个人帐户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属于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医疗机构和部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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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费用报销: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药品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人员按照95%报销;其他人员按照90%的比例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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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医用材料费用报销: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如果因为病情所需,需要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使用特殊医用材料、进行人工器官的安装或转换、使用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属于国产的,按其国产普及型价格的90%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属于进口的,按进口普及型价格的60%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
以上就是深圳医保报销新规定2025年的最新政策,希望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利用医保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