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的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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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就医:报销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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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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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季度最高可报销180元。
- 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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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达到3万元到4万元的,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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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等费用在1800元以上的,报销比例为50%;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报销比例为70%;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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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住院费用: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报销85%;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职工支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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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职工的60%。
- 其他特殊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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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方面:一个自然年度内,符合公务员医疗补助支付范围的费用,职工门诊共济起付线以上政策范围内应由个人负担部分费用,支付比例40%,全年累计支付限额为1000元;住院方面:符合公务员医疗补助支付范围的费用,公务员补助起付标准500元以上政策范围内应由个人负担部分费用,支付比例50%,全年累计支付限额为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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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垦居民医保患者,在北兴医院门诊就医年度累计超过5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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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城乡居民医保在北兴医院可用的范围与职工医保相同,年度累计起付线1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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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人员在北兴医院就诊可享受医疗救助补贴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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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垦居民医保慢性病,累计起付标准为3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800元或1000元。
这些政策可能会随时间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官方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