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2月17日河南省漯河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政策,医保余额异地使用政策如下:
一、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跨省共济
- 跨省转账功能
职工医保参保人可通过“医保钱包”实现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跨省向其他参保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转账,用于支付医疗费用或居民医保缴费。
- 操作方式
需在漯河市医保中心开通“医保钱包”服务,绑定亲属关系后即可操作。
二、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
- 备案要求
若在异地(非参保地)就医,需提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成功后医疗费用可回参保地报销。
- 直接结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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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时出示医保卡和备案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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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异地药店购药,需先通过“医保钱包”向参保地医保账户划扣,再支付自费部分。
三、注意事项
- 跨省购药限制
目前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无法直接在异地药店划扣,需先通过“医保钱包”转账至参保地账户,再自行购买药品。
- 政策生效范围
该政策适用于河南省内19个地市,实现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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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人异地长期居住,建议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以便更便捷地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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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操作步骤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当地医保中心渠道办理。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期间的医保改革措施,确保参保人员在不同场景下都能合理使用医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