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异地转移涉及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的处理,具体规定如下:
- 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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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 :可以全部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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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单位缴费部分) :实行部分转移,以本人1998年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
- 医疗保险 :
- 不支持异地转移,只能在购买地消费使用和享受报销待遇。
- 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
- 具体转移规定未详细说明,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 转移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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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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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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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手续 :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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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转移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转移基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 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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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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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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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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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 线上办理 :
- 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 APP或电子社保卡小程序进行异地社保转移申请。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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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咨询 :在办理社保异地转移前,建议先咨询转出地和转入地的社保部门,了解具体政策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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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提前准备好所有需要的材料,以确保转移过程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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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进度 :可以通过线上平台查询转移进度,及时了解办理情况。
通过以上信息,您可以更好地了解社保异地转移中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的处理规定和流程,确保顺利办理社保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