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和账户余额的累计规则如下:
一、缴费年限不累计
- 年缴年享原则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一年一缴,一年享受”的缴费模式,个人缴费年限不累计,中断缴费会导致次年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 断缴影响
若连续中断缴费超过12个月,医保待遇将中断,需补缴后才能恢复。
二、账户余额处理
- 个人账户余额不清零
医保个人账户内的资金(如门诊报销后剩余部分)不会因缴费中断而清零,可累积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 累计使用的限制
虽然账户余额可累积,但医保待遇(如门诊报销比例)通常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越长,待遇标准越高。
三、其他注意事项
- 缴费与待遇关系
缴费年限影响退休后养老金计算(每中断12个月前推1年计算)及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连续参保满4年后提高)。
- 政策建议
建议避免长期断缴,若需暂时中断(如失业),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了解过渡方案。
综上,城乡居民医保在缴费年限和账户余额上均不支持累计,但个人账户资金可跨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