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天数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的基本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此外,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有不同的规定,有些省市的产假已经延长至158天甚至180天。
陪产假天数
关于陪产假,多数省份规定为15天。不过,也有例外,例如福建省对于晚育的职工,其陪产假为105天,并且给男方护理假15天。此外,对于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育龄夫妻,在产假期满前领证的,女方产假增加50天,并给男方增加护理假5天。
建议
由于各地具体的产假和陪产假天数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准妈妈们提前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查看当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便了解确切的假期天数和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