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玉树囊谦县现行政策,产假和陪产假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产假天数及法律依据
- 基础产假
国家法定产假为98天。
- 地方延长产假
囊谦县符合地方规定的产假增加60天,总产假为158天。
- 特殊情况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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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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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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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生育子女的夫妻延长女方产假60日,男方享受15天看护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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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生育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难产增加15天,未满4个月流产15天,满4个月流产42天。
二、陪产假(男方)天数及规定
- 标准陪产假
男方享受15天陪产假,用于照顾妻子和新生儿。
- 不可转让性
该假期为男方专属,不可转给女方。
三、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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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多胞胎时,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未明确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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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待遇 :所有假期均按出勤发放工资,不影响调资、晋级等权益。
建议生育前咨询当地劳动部门,以获取最新政策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