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天
青海省2025年的产假新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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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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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增加产假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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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增加产假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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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流产 :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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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 :享受15天产假。
因此, 青海省2025年的产假总天数为158天 ,具体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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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产假: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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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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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增加产假:15天(假设生育多胞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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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流产:42天
总计:98 + 15 + 15 + 42 = 158天。
建议:用人单位在安排产假时,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确保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