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山西省吕梁市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特定条件下可以用于支付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一、家庭共济政策适用范围
- 支付范围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个人自付部分。
- 被共济人限制
被授权人(如子女)不能享受职工医保报销待遇,仅能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二、操作流程与注意事项
- 绑定家庭成员
参保人需通过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家庭共济绑定,被绑定人需已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 报销限额与合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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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普通门诊费用,且需符合当地医保目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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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允许使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近亲属医疗费用。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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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若家庭成员参加居民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共用,但住院、门诊重症等专属待遇不可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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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 :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规则与本地一致。
四、政策依据与咨询渠道
以上政策依据山西省医疗保障局最新文件整理,具体操作建议通过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或官方平台查询。若需进一步确认,可拨打12333医保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