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苏州交的医保 可以给父母使用 ,但具体使用方式如下:
- 医保个人账户共济 :
苏州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主账户人)可以将本人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作为家庭共济资金与其家庭成员共济使用。这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且家庭成员需为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 家庭共济关系的设立 :
主账户人需要申请设立一个家庭共济关系,并确保本人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且个人账户历年资金有结余。设立后,主账户人可以将个人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支付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 跨省共济 :
自2024年12月起,苏州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还可以跨省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和报销医疗费用。目前已有江苏、河北等9个省份的31个地区(统筹区)支持这一功能。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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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申请 :主账户人应提前向医保部门申请设立家庭共济关系,以确保家庭成员能够及时享受到医保共济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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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政策 :家庭成员应了解相关政策和使用条件,确保能够合规使用共济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