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灵活就业退休年龄政策根据年龄、缴费年限及工作性质综合规定如下:
一、基础退休年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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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年满 60周岁 ,符合条件者可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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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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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 :年满 55周岁 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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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 :从事井下、高空等特殊工种的女性年满 45周岁 退休。
二、政策调整(2025年1月起实施)
- 退休年龄逐步延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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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职工退休年龄从 60岁 延迟至 63岁 ,每4个月延迟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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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从 55岁 延迟至 58岁 ,同样采用每4个月延迟1个月的机制。
- 最低缴费年限要求 :
- 延迟退休后,灵活就业人员需累计缴纳社保满 20年 才能领取养老金。
三、特殊群体退休条件
- 原公有制企业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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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原单位工作年限(含视同缴费)满10年,且转为灵活就业后缴费满2年,可申请在 50-55周岁 之间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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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原企业生产岗位工作年限(含视同缴费)累计超过管理岗位年限,则按 50周岁 退休。
- 1970-1974年出生的女干部/灵活就业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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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55岁前缴满15年社保,可按原退休年龄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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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50岁前缴满15年社保,同样适用原退休年龄。
- 1975-1979年出生的女工人 :
- 需累计缴纳社保满15年才能退休。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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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通常选择最低缴费档次,养老金待遇相对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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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休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但需符合年龄条件且单位同意,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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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过渡 :1970年前参加工作的女职工及1975年前出生的女工人,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要求仍按原政策执行。
以上政策综合了湖南省现行规定及2025年最新调整,建议灵活就业人员关注当地社保部门发布的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