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黑龙江省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缴费标准及相关事项如下:
一、缴费标准
- 个人缴费
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含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标准为 每人每年400元 。
- 财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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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统一财政补助标准为 每人每年670元 ,较上年增加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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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财政按比例分担,例如伊春市、牡丹江市等地执行中央、省、市三级财政共负担802元/人的标准。
- 特殊群体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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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不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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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对象、脱贫人口、返贫致贫人口及重度残疾人等缴费标准为 160元 (400元的40%),其余60%由医疗救助资金补贴。
二、缴费时间与待遇享受
- 缴费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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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缴费期为 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延长至2025年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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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集中缴费期参保需等待3个月才能享受待遇,连续断缴1年则增加1个月等待期。
- 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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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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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200元,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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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起付400元,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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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起付700元,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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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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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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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50元,最高支付200元,按医疗机构级别补贴60%-70%。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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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参保 :出生90天内的新生儿需在2024年9月1日前参保,缴纳2024-2025年费用共780元(2025年缴费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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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
支持线上(银行手机银行、税务APP等)和线下(银行柜台、办税服务厅)缴费。
以上信息综合自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及各地社保部门官方发布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