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使用居民医保需要完成定点医疗机构的选择,具体要求如下:
一、定点医疗机构的选择
- 办理地点与方式
首次参保人需到户籍所在地或参保缴费地的社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定点医院选点手续。非从业居民、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可由其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协助办理。
- 默认定点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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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若未主动选点,系统默认参保缴费地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为普通门(急)诊就医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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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参保人员需主动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选点。
二、医保报销的基本原则
- 定点要求
医保报销需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若在非定点医院就医,所有费用需自费。定点医疗机构需具备医保部门认定的资质,未达标准的医院无法使用医保报销。
- 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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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时直接使用医保卡结算,自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医保部分由医保中心和医院共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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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至更高等级医院时,医保政策可能不同,需提前确认是否允许转院及报销比例。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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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若在异地就医,需提前通过电话或线下渠道备案,部分地区支持异地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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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点医院自费 :若未办理定点手续或选择非定点医院,所有医疗费用均需自费。
综上,首次使用居民医保必须完成定点选择,否则将影响报销权益。建议参保人提前了解当地医保政策,确保就医时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