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山西省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买药报销比例分以下情况执行:
一、门诊药品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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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三类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为55%(含高血压、糖尿病等20种慢性病药品按6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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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每次先自费80元,剩余费用按4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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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院/中医科室 :统一按60%报销
- “两病门诊”
-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门诊用药,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0%(乙类药品个人先自付5%)
- 门诊慢特病
- 46种门诊慢特病(含高血压、糖尿病)不设起付线,统一按70%报销
- “双通道”药品
- 曲妥珠单抗、氟维司群等20种特药按70%报销,其他“双通道”药费按60%报销
二、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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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 :2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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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型糖尿病 :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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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型糖尿病 :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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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按病种设置年度支付限额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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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省内就医无异地,报销比例降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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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年度累计报销超7万元或自付超1万元,超部分按7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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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人员 :门诊费用按30%比例报销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孕产妇产前检查费用也参照普通门诊标准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