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 住院治疗时,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 。具体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如下: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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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高档缴费:一级医院87%,二级医院82%,三级医院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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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低档缴费: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53%。
- 住院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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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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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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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市属)医疗机构: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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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省属)医疗机构: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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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市外省内住院治疗的,上述类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增加1倍。
- 报销范围 :
- 住院期间因所在医疗机构条件限制发生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和手术费。
- 报销材料 :
- 报销时需要提供出院小结、发票等相关材料。
- 其他待遇 :
- 参保居民还可以享受门诊费用报销,包括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高血压糖尿病“两病”用药、辅助生殖门诊单行等保障。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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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在住院前应了解所在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以便更好地规划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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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期间应妥善保管好所有相关医疗费用发票和单据,以便报销时能够提供齐全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