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台市最新医保政策,异地就医报销政策已优化调整,具体如下:
一、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政策
- 备案要求
需提交户籍证明、居住证或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办理备案,备案长期有效(未满6个月可变更回参保地)。
- 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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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按参保地医保报销比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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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门诊、普通门诊按烟台市门诊报销政策审核报销。
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政策
- 备案要求
通过线上渠道办理备案,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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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负担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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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部分按就诊医疗机构级别结算(如三级医院报销比例约60%)。
三、其他重要调整
- 直接结算范围
2022年6月30日起,异地长期居住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均可享受直接结算服务,覆盖住院、门诊、慢特病治疗等费用。
- 门诊统筹升级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5%,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由70%提高至75%。
- 社区医疗资源整合
参保人可选择1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签约,享受与三级医院相同的门诊统筹待遇(在职职工报销80%-85%,退休人员70%-75%)。
四、办理渠道
可通过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在线办理备案,操作便捷。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3月16日后的参保人员,调整前已备案人员仍可按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