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如下:
- 村卫生室和卫生所 :
- 报销比例:60%
- 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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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4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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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60%
- 二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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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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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40%
- 三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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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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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30%
- 门诊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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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比例:50%,每人每年报销封顶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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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观察每日最多可报销30元,每年最多可报销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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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病报销比例:50%,封顶线根据病种不同,从1万元到3万元不等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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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级(一级)住院报销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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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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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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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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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同意转诊备案,并在县域外除市级、省级定点的医疗机构住院的,统一报销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40%,保底报销比例20%
- 辅助检查项目 :
- 限额报销200元
- 手术费 :
- 起付线1000元内按照国家标准报销,超过1000元按照1000元报销
- 60岁以上老年人 :
- 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
- 其他 :
- 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中药饮片及中医针灸、推拿、拔罐、刮痧等非药物非手术疗法补偿比例在原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10%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有所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