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医保政策,陕西省宝鸡市医保门诊统筹异地结算方式如下:
一、直接结算条件
- 参保要求
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并完成门诊慢特病备案登记(高血压、糖尿病等6种门诊慢特病已纳入跨省直接结算范围)。
- 就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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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已开通门诊统筹异地直接结算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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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及门诊费用均纳入直接结算范围。
二、结算方式
- 线上办理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或陕西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备案,开通后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直接结算。
- 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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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人员 :持身份证、社保卡、就医地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明细等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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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就医人员 :需提供异地居住证明、身份证、社保卡及医疗费用凭证。
三、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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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标准 :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即按就医地药品、诊疗项目目录及参保地起付标准、支付比例等规则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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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分担 :参保人仅支付个人自付部分,无需回参保地报销。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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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故障 :若无法直接结算,可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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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通联网的医院 :需提前确认该医院是否开通了异地联网结算服务。
五、办理材料清单(线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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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银行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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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材料:病历、出院小结(加盖医院公章)、有效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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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居住证明。
六、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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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就医需确认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已开通门诊统筹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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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需定期复审,确保备案有效。
通过以上方式,宝鸡市参保人员可便捷实现异地门诊统筹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减少跨省就医的报销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