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西藏拉萨医保门诊统筹异地结算政策,参保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实现异地结算:
一、结算范围
- 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可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门诊费用,支付范围及报销比例均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 门诊特殊病专项结算
对于高血压、糖尿病等5个门诊慢特病,参保人员需在就医地开通门诊特殊病异地联网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费用直接按参保地报销政策执行。
二、备案要求
- 备案方式
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备案范围扩大
包括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如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者)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三、结算流程
- 就医时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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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院时主动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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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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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时系统自动按参保地政策计算报销金额,个人只需支付自付部分。
- 回参保地报销
若选择回参保地报销,需提供医疗费用明细等材料,按参保地流程办理。
四、注意事项
- 政策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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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等均以就医地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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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支付比例等报销规则亦按参保地规定执行。
- 信息更新
定期检查医保电子凭证的有效性,确保与参保信息一致。
通过以上方式,拉萨市参保人员可便捷实现跨省异地门诊统筹直接结算,降低就医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