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山西省运城市职工医保政策,报销额度和比例如下:
一、门诊报销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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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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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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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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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0%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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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或三级医疗机构: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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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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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
- 门诊补偿年限额
- 5000元起,超过部分按1000元标准报销
二、住院报销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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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或三级医疗机构: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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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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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0元
- 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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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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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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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30%
- 个人自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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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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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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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0%(在职职工)/2%(退休职工)
- 最高支付限额
- 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8万元(职工)
三、其他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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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 :超过5000元分段补偿,具体比例未明确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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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门诊自付比例降低至2%,住院自付比例降低至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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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报销 :部分门诊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可按70%比例报销,需办理专项门诊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