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海南省医疗保障政策调整,定安县医保门诊统筹支付上限如下:
一、普通门诊统筹支付限额
- 城镇从业人员(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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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标准为 2500元 (含一般诊疗费),计入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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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每月支付普通门诊待遇不超过 300元 (按现行标准执行)。
- 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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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标准为 3000元 (含一般诊疗费),计入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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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每月支付普通门诊待遇不超过 100元 (按现行标准执行)。
二、其他相关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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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60周岁前为500元/年,60岁(含)后为7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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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用药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按50%比例报销,年度封顶线为240元/人。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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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连续参保缴费超过12个月的职工和城乡居民可享受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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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调整:一级及以下机构60%、二级50%、三级30%。
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保符合参保条件并了解详细待遇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