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日起
四川省自2024年11月1日起,将试管婴儿相关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具体政策如下: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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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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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报销比例为50%。
- 支付范围 :
- 包括“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等13项辅助生殖医疗服务项目。
- 支付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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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终身限定支付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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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起付标准和乙类先行自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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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占用门诊统筹限额,不纳入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居民大病保险等补充保险支付范围。
- 异地报销 :
- 四川省参保人员在外省做试管婴儿也可以按照各参保地现有的异地就医报销政策执行。
这一政策的实施,旨在减轻不孕不育患者的经济负担,提高辅助生殖技术的可及性。建议有需求的患者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