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在职);60%(退休)
唐山市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员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统筹共济待遇(普通门诊)
- 起付标准
- 所有参保人员(无论职退)门诊费用超过100元起付,低于100元部分需自费。
- 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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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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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报销比例为60%。
- 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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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16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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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2000元/年。
二、其他相关说明
- 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待遇
起付标准15万元,支付比例92%,最高支付限额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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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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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起付标准39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800元,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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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 :起付标准390元(部分病种如冠状动脉支架术后状态不设起付标准),非限额病种按普通门诊限额执行,报销比例85%。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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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仅限医保目录内的医疗费用,具体药品、诊疗项目需符合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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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等级不同,起付标准有所差异(如二级机构起付200元、三级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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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就医需备案,未备案将下调报销比例至60%。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执行以唐山市医疗保障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