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有政策,厦门医保与漳州医保目前无法直接合并。以下是具体说明及建议:
一、医保合并的可行性
- 政策限制
我国医保尚未实现全国统筹,跨市医保账户无法直接合并。两地医保系统独立,需分别参保。
- 合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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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时统一合并 :若两地均达到退休年龄,可在退休时选择其中一个城市办理退休手续,系统将自动合并两地社保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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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地转移 :养老保险可跨市转移接续,但医疗保险需在转入地连续缴纳满6个月后申请转移。
二、具体操作建议
- 保留基本养老关系
若选择在漳州退休,需保留漳州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将厦门的医保缴费年限计入总年限。
- 医疗保险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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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漳州连续缴纳医疗保险满6个月后,向漳州医保部门提交转移申请,需提供厦门参保凭证、转移申请表及单位公章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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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后,厦门医保将停止缴费,医疗费用需在漳州就医时结算。
- 个人账户处理
- 两地个人账户余额无法直接合并,但可在就医时使用参保地医保账户支付费用,回参保地后通过报销流程处理。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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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异地就医需通过跨省异地就医门诊/住院结算,自费部分需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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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具体手续请以漳州医保部门最新规定为准,建议提前电话咨询。
综上,厦门医保与漳州医保无法直接合并,但可通过退休时统一处理或养老保险转移实现部分权益衔接。建议根据居住地政策选择合适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