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医保政策,参保人员持医保卡在异地就医的结算方式如下:
一、省内异地就医结算
- 直接刷卡结算
若在福建省内其他城市(如北京、上海)的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参保人员无需回厦门办理报销手续。需提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成功后即可直接刷卡结算。
- 试点医院特殊政策
若在北京市、上海市的12家试点医院就医,参保人可享受“一站式报销”服务。需在就医地完成备案,出院时仅需支付自付部分费用,报销流程简化且时间缩短。
二、跨省异地就医结算
- 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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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当地医保公众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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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异地工作等特殊群体需在备案后3个月内完成备案。
- 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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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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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非试点医院就医,需向当地平安养老保险分公司提交医疗费用审核资料,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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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即45%、5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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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5000元部分按原比例报销。
- 报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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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需提供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清单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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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需提供病历资料。
- 现金垫付政策
- 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无法直接刷卡,需自费垫付,回厦门后通过医保报销。
四、操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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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官方渠道办理备案,避免材料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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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咨询 :若对流程有疑问,可拨打医保热线咨询。
以上政策适用于厦门参保人员,其他城市医保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提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