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医保政策,职工个人历年账户余额可用于为近亲属(包括子女)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以下是具体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一、操作方式
- 线上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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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搜索“宁波社保缴费”服务,绑定职工医保账户后,选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为近亲属授权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付医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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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还支持通过“宁波税务”微信公众号的“社保缴费”功能完成操作。
- 线下渠道
持职工医保卡到全市各银行网点(如中国银行、农业银行等)柜台办理,或前往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提交材料完成缴费。
二、注意事项
- 授权范围
仅能用于支付参保人本人及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不可用于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 缴费时间
需在每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通常为9月至12月)完成操作,逾期可能影响参保资格。
- 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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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户籍子女 :需提供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及父母居住证办理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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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参保 :可通过线上或线下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含财政补贴1200元)。
三、政策依据
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职工个人历年账户余额支付功能已纳入医保体系,旨在提高家庭医疗保障的灵活性和便利性。建议通过“浙里办”APP办理相关手续,操作流程简洁且支持跨平台操作。
如需进一步确认,可拨打医保热线12333咨询最新政策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