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城乡居民医保报销限额根据保障类型和参保人群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统筹报销限额
- 年度支付限额
自2024年起,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提高至 300元/人 ,取消单次50元的限额限制,参保居民在太原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均可享受待遇。
- 家庭医生签约优惠
家庭医生签约的参保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支付比例在三类收费价格基础上再提高5%。
- 特殊人群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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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高血压(“两病”)患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提高至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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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圈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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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3%。
二、住院统筹报销限额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封顶线为 7万元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年度总最高支付限额为 47万元 。
- 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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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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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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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5%。
- 急诊与转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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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住院按普通住院比例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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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急诊转住院人员报销比例降低5%。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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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补充 :个人自付超过1万元部分,大病保险按75%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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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就医 :未备案且非急诊转诊按35%比例支付。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4-2025年调整内容,具体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