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村养老金的领取时间需根据参保类型区分说明:
-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该制度于 2012年7月1日 在河北省全面实施,已合并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需在60周岁后,向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休手续,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 个人养老金制度(2024年新增)
河北省于 2024年12月15日 启动个人养老金制度,覆盖全国36个先行城市(含石家庄、雄安新区等),但该政策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 独立体系 ,需单独参保。目前已有235万户开设个人养老金账户。
补充说明
-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待遇水平与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因素相关;
-
个人养老金则属于补充型养老保障,需自愿参加,由个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退休后按约定领取。
若需提高养老金待遇,建议关注政策调整(如2025年可能存在的城乡养老金计发基数调整)及缴费档次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