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连续缴费的限定
江苏省的医保缴费政策已经发生了变化,不再要求连续缴费。具体来说,《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在全省范围内统一了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取消了连续缴费年限的限定,并放宽了累计缴费年限的计算标准。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男性满25年、女性满20年,就可以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保待遇,并且,省内各统筹区要互认并累计计算缴费年限。如果未达到这个年限,可以通过补差的方式达到这个年限,从而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保待遇。
此外,对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性25年、女性20年,但连续缴纳年限为10年。城乡居民医保则没有最低缴费年限,只要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缴费,就可以享受相应年度的医疗保险待遇(每年缴一次)。
因此, 江苏医保缴费不再必须连续交 。参保人员可以在达到退休年龄前累计缴费,但需注意各地市可能有不同的具体规定和补充要求。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了解最新的缴费政策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