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司社保缴纳时间需根据参保类型和缴费主体进行区分,具体如下:
一、单位社保缴纳时间
- 常规缴纳时间
南京市企业社保(包括职工社保和城乡居民社保)的常规缴纳时间为 每月19号前 。用人单位需在此日期前完成申报并缴纳当月社保费用,否则将影响下月社保待遇。
- 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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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采用网上申报或自助缴费,系统通常在每月19号锁定社保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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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系统延迟或操作问题未及时缴费,需在次月补缴,但补缴后可能影响个人权益(如医疗费用报销)。
二、其他注意事项
- 申报时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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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申报缴费时间保持不变,仍为 每月2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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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型社保(如企业职工社保)与机关事业单位分开管理。
- 缴费基数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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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比例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60%-300%,个人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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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基数为职工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
- 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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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客户端或第三方平台(如支付宝、微信)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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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社保可通过“我的南京”APP或社区缴费终端办理。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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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逾期未缴社保,员工可向社保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及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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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情况导致无法按时缴费,需提供合法证明申请缓缴,但需承担滞纳金。
建议用人单位定期核对缴费记录,避免因操作失误影响员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