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及标准如下:
- 申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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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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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和江苏省、徐州市计划生育规定。
- 计算基数 :
- 生育津贴的计算基数为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 产假天数 :
- 顺产的女职工享受98天生育津贴,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生育津贴。
- 特殊情况 :
- 如果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计算。
- 申请流程 :
- 用人单位在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2个月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 其他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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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涵盖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等,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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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贴与营养补助:顺产的一次性生育补贴为1300元;剖宫产的一次性生育补贴为2600元。
- 注意事项 :
- 职工需要在徐州市的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且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连续不间断足额缴费满10个月。
这些规定和流程为徐州市的职工提供了详细的生育津贴领取指南,确保职工能够依法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